在领导工作中,关于大与小、粗与细似有两种相对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是抓大放小,宜粗不宜细;第二种观点是以小见大,细节决定绩效。这两种观点孤立来看似乎矛盾,但在领导工作中却是统一的。
第一种观点,作为领导工作的一般原则,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个原则不适用于处理具体事件。要把领导工作做到位,必须在领导工作中坚持第二种观点。没有这种观点指导具体工作,就会效果难保,第一种观点也就会失去依据。
事实上,
前者更多地用于产生决策,
后者用于实施决策的指导思想。
前者适用于执政,
后者适用于行政;
前者适用于领导,
后者适用于管理;
前者适用于决策,
后者适用于执行;
前者适用于部署,
后者适用于检查。
简单地肯定或否定其中任何一种观点,都是不妥的,用其中的一种观点,来否定另一种观点也是不妥的。由于领导者往往忽视细节,所以接下来主要谈谈细节的把握问题。
一、细节不细
细节是小事情,但可以演变为大问题,所以我们讲细节不细。关于这个论断,常常见诸报端,并称为某某理论。有一个理论叫破窗理论,说的是一个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被打坏了,如果不及时维修,其他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而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结果是一片狼藉。
这个理论告诉我们,对于影响深远的细节,要把它当做第一块被打碎的窗户玻璃,及时修好,否则,细节不补将酿成大祸。
领导工作是分层次的,细节在的层次往往属于技术层面,在领导活动中是属于低层次的末节问题,在领导者对工作进行排队、编号时,往往因其细而注意不到。
而且处理细节问题,也不是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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