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的闯红灯还这么嚣张,肆意挑战警察的权威,在国外早已经被拘留或判刑,甚至是一枪爆头的。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名中国大妈,在国外挑战警察的权威,拿着刀子朝着警察乱比划,结果被外国警察开枪直接打死了。

今年年3月3日,加州圣地亚哥警方在执行法院驱逐令时与作为屋主的47岁的华裔女子、耶鲁大学博士李妍(YanLi)发生冲突。

李妍在对峙过程中手持菜刀刺伤警察,现场警察连开数枪将其击毙。

年3月3日,圣地亚哥警局警察杰森·邦奇(JasonBunch)前往小意大利街区的一幢公寓大楼,向居住在5楼的47岁华裔女子李妍出具法院驱逐令。

对于驱逐令,李妍很惊讶,她开门接过法院文件问道:“什么?”

这时邦奇注意到李妍手中做饭的菜刀,勒令李妍把刀放下,并掏枪警告,“把刀放下,不然我就开枪了。”

“把刀放下,放下那把**刀子!”

但李妍情绪激动,拒绝放下刀,“我怎么知道你不是闯入者呢?”

她大声质疑邦奇身份,称其是“假警察”,要求邦奇出示警徽,她还高呼“快报警。”

之后,李妍把法院文件扔在走廊里,把邦奇关在门外。

期间,公寓的警力和一名维修工人走了过来,说也被李妍威胁过。

大约8分钟后,邦奇的上司到达,要求李妍开门,并放下刀。

但李妍仍然情绪激动,在门内高声拒绝。

之后又过了40分钟,现场警察叫来后援,带着警犬准备强行进入李妍家中。

邦奇和他的上司等待警察支援时得知,警方认为公共安全受到了威胁,这是以携带致命武器伤人罪逮捕李的正当理由。”

年下午1:30分左右(当地时间),警方拿着钥匙进入公寓,要求李妍举起双手。

而当时在卧室里的李妍依然情绪激动,不断喊叫。

队列前方的警察手持非致命武器“豆袋枪”连开两枪。

李妍随后持刀冲出卧室,刺向警察,一众警察被逼退到走廊,多人不慎倒地。

李妍随后被门外的警察连开数枪,面朝前方摔倒在地。在枪响后,一名警察高喊“我被刺伤了!”

(为美媒《圣地亚哥联合论坛报》年3月11日公布内容)

根据当地治安部门的说法,警察在医护人员到达前对李妍进行了10分钟的急救,但李妍最终还是当场死亡。

被刺伤的警察圣地亚哥警察局警犬队警官,警方没有透露他的身份。

医院接受医疗,并出院。

本次车祸发飙的女人,这个视频我仔细看过好几次,警察认定女人闯红灯负全责没有任何的问题。

对于白车司机来说,就是想破脑袋,也不可能想到在红灯的情况下,有人会从车缝里钻出来,高速的撞向自己的汽车。

因此白车司机一点过错也没有。

实际情况是,这个骑车的女人,用这么快的速度,骑着车子,突然从汽车缝隙里钻出来,高速汽车撞上了正在正常行驶的汽车。

这真的是有点碰瓷的滋味。

任何一个精神正常的人,都不可能做出上述的事情。

自己不拿自己的生命当回事,就别再去祸害别人。

除了碰瓷之类的,没有其他的解释。

更为奇特的是,这个女人自己做错了,还明目张胆地指责处理的交警。

闯红灯还这么嚣张的责问交警,只有疯子一样的奇葩人物才会这么做。

通过这个事情,也反映出了我们现在警察的不容易。

警察的权威,受到这些疯子一样的人的指责,也是非常的无奈。

其实就是,这些坏人被惯坏了脾气。

坏人,只要一闹,就能够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

所以不严厉的制止,久而久之,循环往复,注定上涨了坏人的坏脾气。

这个女人,应该感到兴庆,是生长在了中国。

要是在国外,她还是这么做的话,肯定也会像上述指责警察的人一样,最终被一枪爆头的。

以前就是因为对于坏人的太纵容态度,结果出现了警察执勤时,被一些冒充群众的歹徒抢夺走了枪支。

这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枪支管理制度比较严格。

使用枪支的时候,还要分出什么必要和不必要。

还要有什么类似先开枪警告的过程。

其实开枪的时候很容易出现流弹伤人的恶性事件。

所以警察也不会轻易的开枪。

这样就造成了大家以为警察手中的枪支是吓唬人的情况。

并且进一步的恶果,有人甚至还要上去抢夺警察的枪支。

这样就让警察的执法威严性得到了全面的贬低。

最终是出了事以后,所有的人都不出头了,包括警察。

其实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老百姓的利益。

国家看到了这种不利的情况,于是修改了刑法。

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明确袭警罪,并于年3月1日起施行。

袭警罪是指袭击警察的罪名,一般存在于英美法系国家,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不以独立罪名模式存在,袭击警察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

在华人地区里,中国香港承袭英国法律传统,所以一直有袭警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

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人民警察遭受违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

一些犯罪分子气焰嚣张、手段残忍,甚至出现预谋性、聚众性袭警案件,不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更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

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研究决定,制定本意见。

一、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实施暴力袭警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第一条规定的基础上酌情从重处罚:

1.使用凶器或者危险物品袭警、驾驶机动车袭警的;

2.造成民警轻微伤或者警用装备严重毁损的;

3.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的;

4.造成多人围观、交通堵塞等恶劣社会影响的;

5.纠集多人袭警或者袭击民警二人以上的;

6.曾因袭警受过处罚,再次袭警的;

7.实施其他严重袭警行为的。

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三、驾车冲撞、碾轧、拖拽、剐蹭民警,或者挤别、碰撞正在执行职务的警用车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民警生命、健康安全,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酌情从重处罚。

暴力袭警,致使民警重伤、死亡,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酌情从重处罚。

四、抢劫、抢夺民警枪支,符合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以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定罪。

五、民警在非工作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职责的,应当视为执行职务。

六、在民警非执行职务期间,因其职务行为对其实施暴力袭击、拦截、恐吓等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等规定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等定罪,并根据袭警的具体情节酌情从重处罚。

年,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其中,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很多的人,现在还不知道,我们国家有了袭警罪。

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对于警察不再尊重了。

本案中那个闯红灯的女子,如果进行无理取闹,肆意侮辱警察,可以将她行政拘留,甚至是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绝不能让坏人得了便宜,挑战法律的权威。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4204.html